专注企业商务信息发布服务
 微信公众号
中享网
中享网 感悟 工作感悟 查看内容
0

当员工离职时,HR要让他这样写离职申请书

2020-7-18 15:25| 发布者: zxw88| 查看: 364| 评论: 0

摘要: 01 离职原因越少越好,一个最好 离职原因能写“个人原因”就不要写其他原因了。 尤其是不能写如下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
    01

    离职原因越少越好,一个最好

    离职原因能写“个人原因”就不要写其他原因了。

    尤其是不能写如下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采用欺诈的方式骗取员工入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不能有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有些老司机的下列离职事由,也是不能收货的:

    1、写经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的);

    2、写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明哪方提出,单位的风险可不小);

    3、把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一些情形塞进去(虽然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这上单位解除的理由,员工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祖国这么大,各地裁判标准可不同一),单位也有风险。

    02

    已结清的权利越多越好

    一个都不能少

    能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周末加班费、平时加班费、年休假未休加班费、高温津贴、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 等已支付(各地律师还要看一下自己地区的政策,尽量写上,比如有些地方取暖费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五险一金、经济补偿”等无争议情形声明的,就一定要一个都不能少,越多越好(单位都应该有这样的格式内容文件吧,如果担心格式条款合法性、合理性不被认可,可以让员工手写)。

    如果你给的钱足够多的,你就每一项的金额都列明吧。

    03

    万能的免责声明,可不能少

    万能的免责声明:本人再无任何未结清的权利、款项,本人不再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究单位的任何责任。

    有了这句话,其他地方做得不足的,也是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的。

    不过万能免责声明很多时候也不灵。

    比如工伤和职业病的,员工无论是以什么理由辞职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没缴纳工伤保险的,就得由单位来付这部分费用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公平合理、照顾弱者以及常理上等等来看,员工不可能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所以如果存在这种情形的,无论是员工怎么申请离职的,这款还是给了吧。

    当然,这种特殊的款项,怎么能没有留下协议或收条作为已足额给付的依据呢?

    04

    写清楚离职时间

    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形成权,作出了表示即生效。但员工什么时候离职,这点很重要(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或试用期内没有提前3天通知,造成单位损失的,是需要赔偿的),所以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要说明拟离职的日期。

    05

    你们企业也要搞清楚你是谁

    1. 你们是不是分支机构。

    如果你们只是分支机构,那么记得也把上级机构的权利业务给切割了,不要留有手尾。

    总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用工关系,这些也要相互厘清。

    2. 你们是不是劳务派遣单位。

    记得把你们的客户—用工单位写上,千万不要用人单位的责任免了,用工单位的责任却没有免除。

    3. 你们是不是业务发包相对方。

    让员工也说明,与发包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一着不慎,员工告发包方,你们恐怕也难安。

    06

  【小贴士】

    如果员工提前申请离职的,人家不肯声明放弃年休假或年休假已享受的,赶紧在这个月的提前告知期内给安排了,反正要离职的心也不在这里了,就休假去吧,还可以避免三倍的工资。

    07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 0
    粉丝
  • 364
    阅读
  • 0
    回复

关注中享网

扫描关注,了解最新资讯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87275712
EMAIL:314562380@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资讯幻灯片
  • 重磅喜讯!中国口腔医生当选英格兰皇家外科
  • 双11玩这么花?不得不说天猫还是有点格局的
  • 求臻医学MRD产品喜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 我国首个胃癌分子残留病灶检测与临床应用中
热门评论
    排行榜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全国服务热线:

    189-8727-5712

    网站名称:中享网

    运营中心:云南省昆明市

    举报说明:侵权和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邮箱:314562380@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内核实处理】

    Copyright   ©2014-2023  中享网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中享网    ( 滇ICP备16008358号-6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供参考使用,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站所有资源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及时删除!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