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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2019-9-19 16:04| 发布者: Jun| 查看: 707| 评论: 0

摘要: 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立借条才能证明借贷关系!借条与欠条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有很大区别,接下来就让致君既行小编给大家区分一下: 借条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相当于简化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
        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立借条才能证明借贷关系!借条与欠条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有很大区别,接下来就让致君既行小编给大家区分一下:

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借条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相当于简化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款人应当在借贷事实成立的二十年内主张权利;而欠条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一种凭证,能反映债权债务关系,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如欠款人提出抗诉,持欠条一方还需进一步举证。

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我们写借条的时候还需避免以下七大陷阱:
        陷阱一:“今还(hai)欠款”与“今还(huan)欠款
案例: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李某归还1万元,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重新出具借条:“李某借周某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万元,因而败诉。
        陷阱二:“今借”与“今借到”
        案例:“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与“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的说法要区別,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很可能说明刘某未将5万元给张某,而如果是“今借到”,说明钱已经到手。虽说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的生效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如没有证据证明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到时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
        陷阱三:擅自更改借条金额
        案例:钱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后陈其持欠条起诉,要求钱某归还借款15万元。经鉴定,确认陈某起诉前在“50000元”前面加了个“1”字,变成了“150000元”。因此我们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在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写借条,要避免七大陷阱


        陷阱四: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向小沈借款若干,在写借条时,王某故意将自己名字写成同音的另一个字。到还款期后,小沈多次催促还款未果,遂要起诉到法院,经查询,债务人却不叫“王某”。因此我们在写借条时一定要核实借款人身份证信息,并将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写上。
        陷阱五: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赵某向李某借款若干,赵某在书写借条时,借故离开,后将借条交给李某,李某将所借款项交给赵某。后赵某拖欠不还,李某起诉到法院,经笔迹鉴定,法院确认借条内容及签名均非赵某所写。因此我们的借条书写要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陷阱六:借条两用
        案例:袁某向小张借款若干,出具借条:“今借到现金若干元整。借款人:袁某”。该借条未写明出借人姓名。后袁某归还该款,小张以借据找不到为由,未归还袁某借据。后第三人徐某持袁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借款若干。因此我们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姓名,或者将借条丢失一事明确载明。
        陷阱七:“自动褪色笔”写借条
        案例:何某用褪色笔给朋友写借条,结果字迹一小时后就小时。这种“自动褪色笔”外观上和普通签字笔一样,但写下的字迹,快则30分钟,慢则两天就会消失。因此我们在写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应自带签字笔让借款人书写,最好再加盖印章和手印。
        所以,最后致君既行小编要提醒到各位朋友,涉及到借款,都要先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或朋友,了解清楚后,才能避免让自己走更多弯路。
        更多法律咨询,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zjjx.gzlincheng.cn/app/index.php?i=1&c=entry&m=ewei_shopv2&do=mobile&wxref=mp.weixin.qq.com#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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