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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体家具的误差多少

2023-4-2 23:52| 发布者: zxw777| 查看: 50| 评论: 0

摘要: A. 软体家具的家具标准 《软体家具.沙发》B/T1952.1-2003 沙发是家具产品中的大宗消费品,量大面广。本标准是对QB/T1952.1-1999标准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如下: a)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 ...

A. 软体家具的家具标准

《软体家具.沙发》B/T1952.1-2003

沙发是家具产品中的大宗消费品,量大面广。本标准是对QB/T1952.1-1999标准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如下:

a)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性材料、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

b)主要尺寸要求:本标准对产品主要尺寸中的座前宽和座深保留外,对座前和背高的尺寸作了相应调整改动,并取消了扶手高的尺寸规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

c) 用料要求:⑴.产品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⑵.产品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⑶.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规定为+1%。并在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依据。⑷.对纺织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级的规定。

d) 力学性能要求:本标准的力学性能试验按统一座背耐久性的分级要求(原标准按沙发弹性类型规定耐久性要求),即耐久性应通过:A级6万次;B级4万次和C级2万次。并对背松动量、扶手松动量和压缩量作了相应的调整。

e) 阻燃性要求:考虑到产品的发展趋势,减少对人身危害,

f) 检验结果评定: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评定为:优等品(A级品)、一等品(B级品)、合格品(C级品)和不合格品

B. 木质家具的误差是多少

1/2cm算多的了吧

C. 请问国家规定沙发尺寸的误差值多少

沙发类尺寸,国标规定单人沙发座前宽不应小于480mm,小于这个尺寸,人即专使能勉强坐进去,也属会感觉狭窄。座面的深度应在480至600mm范围内,过深则小腿无法自然下垂,腿肚将受到压迫;过浅,就 会感觉坐不住。座面的高度应在360mm至420mm范围内,过高就像坐在椅子上,感觉不舒服;过低,坐下去站起来就会感觉困难。

D. 家里新买的沙发,结果高度不一致,厂家说软体家具,误差正常。总觉得

误差多少,高度不一至是并包,还是木架,你可以用尺子量一下,正常情况下,高度应该要一致,如果是活动的并包,可以整理,但如果不是活动的,就必须一致。你可以发照图片来,我帮你看看

E. 软体沙发,行业允许误差是多少消费者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QB/T1952.1_99 软体家具沙发(1999-07-12 发布 2000-01-01实施) 国家轻工业局 发布 7 试验方法 7.1 主要尺寸 产品的主要尺寸检验应检查图样标注的设计尺寸是否符合6.1的规定7.2尺寸极限偏差 7.2.1 应采用每米误差±0.6mm的3m钢卷尺,测量出产品实物的尺寸后,与图样标注的设计尺寸比较,其差值则为极限偏差。 7.2.2 座、背外形对称度,是分别测量出座面、背面的两个对角线长度尺寸,然后分别求出其对角线之差值。 7.2.3 围边厚度差,是分别测量出相对于沙发对称轴两边对应围边的厚度,然后求出对应围边的厚度之差值。 7.2.4 扶手对称度,是以两只扶手正视面为一个四边形之两对边,测量出该四边形之两个对角线长度尺寸,然后求出对角线差值,则为扶手对称度差值。 7.2.5 座前高,是将直径100mm圆形垫块置于沙发座面中心线上,使垫块的侧边与沙发前沿平齐,对于弧形前沿使垫块置于沙发座面前沿刚好不会掉下之处,通过垫块垂直向下施加75N力(含垫块自重),测出垫块表面与水平地面的距离再减去垫块厚度即为座前高(见图2) 7.3 木材含水率 采用木材测湿仪,精度±2%,在样品离地面100mm以上部位任选3个部件,每个部件测量三个点,求出每个部件的算术平均值,读数精确至1%,取最大平均值,为木材含水率的测定值。 7.4 泡沫塑料 7.4.1 表观(体积)密度测定应按GB6343规定进行。试样规格:50mm? 50mm? 50mm(若试样厚度小于50mm,则应以实际厚度为准)。 7.4.2 拉伸强度按GB6344进行测定。有效标距50mm。 7.4.3 压缩永久变形按GB6669中方法A进行测定。试样厚度25mm,压缩75%。 7.5 沙发皮革面料理化性能 7.5.1 厚度按GB4689.4进行测定,在沙发上使用皮革的各部位剪取40mm? 40mm试样5块,分别测出其厚度再求出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测定值。 7.5.2 撕裂强度按GB4689.6进行测定,取样部位不论。 7.5.3 断裂伸长率按GB4689.5进行测定,取样部位不论。 7.5.4 颜色磨擦牢度按QB/T1327进行测定,取样部位为试件的座、背面。 7.5.5 涂层粘着牢度按GB/T4698.20进行测定,取样部位为试件的座、背面。 7.6 耐久性 产品的耐久性试验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进行测定。 7.7 漆膜涂层、电镀层理化性能 7.7.1 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按GB4893.4, GB4893.6,GB4893.7,GB4893.8,GB4893.9进行测定。 7.7.2 金属件表面烘漆、喷塑理化性能按GB/T3325中5.12.1进行测定。 7.8 面料缝口脱开程度 面料缝口脱开程度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进行测定。 7.9 产品底脚着地不平度 平板规格应不小于2200mm? 1200mm,高度不限,平面度不大于0.5mm,将试样放置于平板上,采用塞尺测量底脚的底面与平板表面之间的间距。 7.10 木骨架刚度 将木骨架沙发的一个前落地点抬起到规定的分级指标高度,然后用塞规0.5mm的塞片检查另一个前落地点与地的缝隙,若能塞入则可判定本检验项目的分级指标合格。 7.11 产品外观和感官 产品外观和感官检验应在自然光或近似自然光(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由3人共同进行,以多数相同的结论为评定依据。 8 检验规则 8.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检验,即按技术要求和9.1 逐项进行检验。 8.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一年进行一次的型式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1.2 型式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在一个检验周期内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以件为单位的产品抽样数为4件,2件封存,2件送检;以套为单位的产品抽样数为2套,1套封存,1套送检(若成套产品中有多件相同的单位,则送2件,其余的也封存)。 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样板,应在与送检样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条件下制作,样板规格:250mm? 200mm,厚度3mm~5mm,3块;直径为100mm,3mm~5mm,中心孔直径8 .5mm ,3块。必要时也可在送检样品上直接取样。 金属件表面烘漆和喷塑理化性能试验样板应符合表12要求。电镀层理化性能试验样板,应在送检样品上直接取样。表12 试验内容 材料 样板数量(块) 样板厚度mm 样板大小mm 漆膜硬度 玻璃板(光平面) 3 3~5 100? 100 冲击强度 马口铁板 3 0.20~0.30 100? 50 耐腐蚀 普通低碳薄钢板 3 0.80~1.50 150? 70 附着力 马口铁板 3 0.20~0.30 100? 50 光泽度 玻璃板 3 2~3 90? 20 8.1.3 检验程序 在送检样品中任选1件进行外观和感官检验后,并在该件样品上取样,进行面料和泡沫塑料以及理化性能等的各项试验,另1件样品单独进行耐久性试验。 8.1.4 检验项目单项判定 检验项目分为分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不合格项目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详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8.1.5 单位产品质量综合判定 a)优等品(即A级产品)一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B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A级. b)一等品(即B级产品)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C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B级.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2项C类不合格,但不允许有A类和B类不合格. c)合格品(即C级产品)分级项目均应达到C级.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1项B类不合格和1项C类不合格,或3项C类不合格,但不允许有A类不合格.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d)成套产品应按其中实物质量水平最低的1件产品,作为该套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判定结论. 8.1.6 型式检验判定 产品按8.1.3程序检验后,所有应检项目按8.1.5判定的结论即为型式检验的结论. 8.1.7 复验规则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验,复验样品应从封存样品中进行,复验项目应对型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阶段和因度件损坏而未能检验的项目进行。复验结果应按8.1.5中C)进行判定,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8.1.8 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 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须由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行业专职检验机构或受国家、行业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合格品由企业检验判定。 8.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必须进行的检验,其检验应在本周期型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由生产企业进行。 8.2.1 出厂检验应对出厂的产品进行全数检验。 8.2.2 出厂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类别,对照技术要求6.1.1~6.3.6及6.6和9.1逐项进行检验。 8.2.3 出厂检验综合判定应按8.1.5中c),d)进行判定。对已获优等品或一等品确认的产品,出厂检验应按确定的等级要求进行综合判定,若达到该等级要求的判定为该等级,否则应判为不合格品。

任何产品都有误差,其误差规定一般都是MM为单位,都差了40MM,可定为不合格产品,楼主你自己找找“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QB/T1952.1_99 软体家具沙发(1999-07-12 发布 2000-01-01实施) ”这个文件,有误差标准。

F. 家具长宽允许公差值多少为合格

家具行业允许的尺寸误差是大于或小于5MM内,这是实木或金属类家具,沙发的误差会内更大,毕竟材料容和测量方式也会有所差别。沙发属于软件体家具,但误差不应超过100mm。闪电刷新可以为您解决装修问题,希望您可以采纳,谢谢。

G. 软体沙发最新执行标准是什么

标准为QB T 1952-2000,具体内容如下:

1.0 本标准规定了沙发的名词和技术要求。

2.0适用范围

凡本厂生产和外协加工的沙发及其他家具的软包部件均适用之。

3.0引用标准

3.1QB T 1952-2000《软体家具沙发及其它家具的软包部件均适用之。

4.0名词定义

4.1沙发:是使用软质材料或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具有弹性的,有背和扶手或无扶手的座具。

4.2嵌线:缝合面料时夹入的线条。俗称:开线,边线。

4.3围边:沙发的座,背和软包扶手的周边把部分。俗称:裙边,侧边。

4.4蛇簧:用钢丝弯曲成连续S形的弹簧。俗称:曲簧,弓簧。

4.5压缩量A:在沙发的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N和200N垂直向下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

4.6压缩量B:在沙发的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0N和200N垂直向下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

4.7压缩量C:在沙发的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0N和250N垂直向下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

4.8背松动量:在耐久性实验前,沙发处于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背后面中心线与基面之间的夹角,经耐久性实验后,在保载条件下,在同一测量部位测得的夹角,其差值为背松动量。

4.9扶手松动量:在耐久性实验前,沙发处于自由状态时,在两个扶手前沿任选同一水平线上的两固定点之间的距离,与耐久性实验后,在保载条件下,同一两固定点之间测得的距离,其差值为扶手松动量。

4.10背剩余松动量:耐久性实验后,在卸载条件下,测得的背后面中心线与基面的夹角,与耐久性实验自由状态时测得的夹角的差值,为背声剩余松动量。

4.11扶手剩余松动量:耐久性实验后,在卸载条件下,按3.10同一测量部测得两固定点之间的距离,与耐久性实验前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距离的差值,为扶手剩余松动量。

4.12座前宽:扶手内座面前沿最宽处。

4.13座深:座面前沿中点至座面与背前面交线的距离。

4.14座前高:座面前沿中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15扶手高:扶手前部最高点至座面前沿水平面的垂直距离。

4.16背长:背前面上沿中点至背前面与座面交线的距离。

4.17背斜角:背前面与与水平面的夹角。

4.18座斜角:座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4.19背高:背前面上沿中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20座面凹度:座面中间外凹部位与座面前沿中点至背前面与座面的交线中点的连线间的距离。

5.0产品分类

5.1按包覆面料分类

5.1.1全皮革沙发,除沙发座面底部外,外表全部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包覆沙发。

5.1.2主要部位皮划沙发,沙发座面,靠背前面,拷贝上沿面和扶手内侧面和扶手上沿面,均

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包覆的沙发。

5.1.3人造革沙发,使用人造革包覆的沙发。

5.1.4再生革沙发,使用再生革包覆的沙发。

5.1.5布艺沙发,使用毛,麻,棉等纺织品面料包覆的沙发。

5.2按座前宽沙发分类

5.2.1单人沙发,供单人坐用的沙发。

5.2.2双人沙发,供双人坐用的沙发。

5.2.3三人沙发,供三人坐用的沙发。

5.2.4组合沙发,由多个单位组合而成,可排列成一定形状的供多人坐用的沙发。

6.0规格尺寸

6.1单人沙发的主要尺寸

座前宽 座深 座前高 扶手高 背长

>480mm 480-600mm 360-420mm <250mm >300mm

6.2双人及双人以上的沙发除座前宽按5.1相应增加尺寸外,其他部位的尺寸和单人沙发的要求相同,座前宽双人不小于960mm,三人不小于1440mm。

6.3其他各种形式的组合沙发参照5.1规定的相应尺寸。

7.0技术要求

7.1外观和感官要求

7.1.1弹簧的装订及绷扎均应牢固,用手摁后应无摩擦,撞击声。

7.1.2拼接的面料应图形完整,图案连续,绒面的绒毛方向应一致,面料应无明显色差,边线应圆滑挺直,缝纫无明显浮线,不允许跳针。

7.1.3外露鞋钉,泡钉的间距应基本相等,排列整齐,无毛刺,明显敲扁和严重脱漆等缺陷。

7.1.4金属架外露部分应无刃口。

7.2产品尺寸极限偏差及形状和位置公差。

7.2.1产品尺寸极限偏差

座前宽 座深 座前高 扶手高 背高 活垫

+8mm +8mm +8mm +8mm +5mm +5mm

7.2.2同一套和同一件产品的两只扶手高的相对差值小于4mm。

7.2.3组合沙发或成套供应的沙发同一部位的尺寸极限偏差,应按6.2.1数值,同取正偏差,或者同取负偏差。

7.2.4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

部位 尺寸界限 外形对称度 围边厚度差

背 <1000 <8

>1000 <10

座 <1000 <8 <5

>1000 <10

对称扶手 <1000 最大误差<8

7.2.5沙发底脚着地的不平度偏差应不大于2mm。

7.3用料要求

7.3.1内架用料树种不限,但不得影响沙发的结构强度,旧木材应削加工后才能使用。

7.3.2外部木制作用料

7.3.2.1在一件产品或一套产品中,应使用同一树种的木材,材色和纹理应相近,针,阔叶材不得混合使用。

7.3.2.2有贯通裂缝,虫蛀,腐朽,死节子,树脂囊等缺陷的木材不得使用,任斜纹材斜纹程度超过20%的不得使用。

7.3.2.3其它轻微材缺陷,如裂缝,钝棱等,进行修补加工后,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使用,未经修补加工的不得使用。

7.3.3金属件材料

7.3.3.1产品使用的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薄钢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7.3.3.2受力部件的各种圆钢和异型管材,其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7.3.3.3各种管材不允许有裂缝,叠缝,管材对接不允许有错位。

7.3.4各种弹簧用钢材应不低于65mn钢或70号钢,所有弹簧及黑色金属配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项目 表现(体积)密度 拉伸强度Kpa 压缩永久变形%

技术要求 >25Kg/m >100 <5.0

7.3.5毛毡(布),棉胎,棉毡,棕毡等衬垫料应干燥,卫生,无霉烂变质,无夹杂泥沙及金属杂物,不允许使用废旧衬垫料。如使用再生衬垫料的应在产品标志中明示。

7.3.6包覆面料

a)皮革应符合以下规定的要求

厚度mm撕裂强度N/mm断裂伸长率%颜色磨擦牢度压缩永久变形%

>1.5 >3.5 <80 >4.5/3.5(干、湿) <5.0

b)人造革和适合沙发用的棉,毛粗麻等纺织包覆面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要求。

7.4产品力学性能要求

注:本条对无骨架沙发不使用

7.4.1耐久性实验次数应大于60000次,耐久性实验通过时,座,背的面料应完好,无破损。垫料无明显位移,弹簧无倾斜,无断簧,弹簧与骨架结合处无松动,绷带无损坏,骨架无永久性松动或断裂。

7.4.2产品经永久性实验后,各实验部位的位移量一下规定。(见下表)

7.5漆膜涂层和电镀层理化性能要求。

7.5.1包覆面料缝口强度要求

各种包覆面料的拼接缝口强度不大于2mm。

7.5.2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1要求。

7.5.3金属表面烘漆,喷塑,电镀层等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2要求。

7.6产品外观及感观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背后面松动量 <2

背后面剩余松动量 <1

扶手松动量 mm 单人<30,双人及双人以上<15

扶手剩余松动量mm 单人<30,双人及双人以上<15

压缩量a mm >55

压缩量b mm 30-40

7.7漆膜涂层和电镀层理化性能要求。

7.7.1包覆面料缝口强度要求

各种包覆面翻新的拼接缝口脱开程度不大于5mm.

7.7.2木制件表面漆膜理性化性能应符合附表1要求。

7.7.3金属表面烘漆,喷塑,电镀层等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2要求。

7.8产品外观及感官要求

7.8.1异常声响

徒手摁压座面和背面,应无异常的金属的磨擦和撞击等声响。

7.8.2纺织面料

7.8.2.1拼接的面料图案应完整,绒面的绒毛方向一致,面料应无明显色差。

7.8.2.2面料应无划伤,无色污,和油污。

7.8.2.3面料应无残疵点。

7.8.3皮革和人造革或再生革面料:

皮革和人造革或再生革面料应无色差,表面无龟裂,破损,无油腻感。

7.8.9.2各种装饰件安装应严密牢固,不允许松动,安装应端正对称。

7.8.9.3产品内部的金属间和种类型的弹簧及五金配件均应防锈处理,不得有锈迹。

8.0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成品应由质检部按本标准进行验收。

8.2成品出厂应有合格标志和生产日期等。

8.3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重压损伤和雨淋。

8.4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

H. 家具行业的允许尺寸误差范围是多少急!拜托了。

家具行业允许尺寸误差是大于或小于5mm内。这是实木或金属类的家具。沙发的误差版会更大,毕竟材料和测权量方式也会有所差别。像你这样的差50mm也是正常的。沙发属于软件体家具。但误差不应超过100mm。

(8)软体家具的误差多少扩展阅读:

材料:

家具是由各种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加工而成制造的,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所以家具设计除了使用功能、美观及工艺的基本要求之外,与材料亦有着密切联系。为此,要求设计人员务必作到以下几点:

1、熟悉原材料的种类、性能、规格及来源;

2、根据现有的材料去设计出优秀的产品,做到物尽其用;

3、善于利用各种新材料,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美观性,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玻璃钢等。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

I. 沙发的误差标准

软体家具的尺寸要求相对宽松。下面的表格截取自轻工行业标准 QB/T 1952.1-2012《软体家具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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