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企业商务信息发布服务
 微信公众号
中享网

“更新下!”“聚媒传媒”被骗无法提现有猫腻,一分钟解密!

[复制链接]
cheng 发表于 2023-12-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中国
联系电话:15826885019
 
“更新下!”“聚媒传媒”被骗无法提现有猫腻,一分钟解密!“更新下!”“聚媒传媒”被骗无法提现有猫腻,一分钟解密!“更新下!”“聚媒传媒”被骗无法提现有猫腻,一分钟解密!网恋有风险,恋爱需谨慎!“他们”通过网页,社交软件,等形式发布有色,诱骗点击链接下载APP,随即安排“美女客服”以“刷单或押注”完成任务后才能进行特殊服务为诱饵,实施网络zha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情况一概不要相信!请一定要时间联系咨询v/电:158 2688 5019

曝光平台:该平台
带单方式:一对一指导、几人一起做单、直播带单
出现问题:诱导操作、恶意带单、限制出金、后台操纵、冻结账户

以案分享网友亲身经历被骗真实案例,大家引以为戒!(案例略做改动,不做实际参考,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天晚上,周先生无聊,浏览到一个网站,里面弹出一个该平台的链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周先生下载了该平台平台,进入之后,有平台的客服来联系周先生,平台客服表示:周先生只要下注4次即可约“pao”该平台根据平台客服引导,连续投注3笔,金额分别为58元、880元、2800元,投注后本金顺利提现,还赚了450元,到第四单金额提升至13000元,该平台平台客服称,找了2人与他团购投注,周先生只需要投注4000元即可,尝到甜头的周先生丝毫没有犹豫,因为第四单完成了就可以免费约PAO,随即被该平台平台客服拉进一个4人小群,周先生快速的完成了投注,另外2人也很快完成了投注,谁知意外出现了,该平台客服说他们3人的合伙投注数据出现错误,如要修复,周先生需要再次投注2.6万元,另外两人各需要再次投注3万元,否则周先生投注的4000元,另外2人投注的9000都将无法提现。于是这个小群里的投注的3人互相指责对方犯错,周先生很犹豫,但是另外的2人很快筹够了3万元再次投注了,也很快把提现成功的截图发在小群里面。心有不甘的周先生一想到已经投入了4000元,而另外2人都成功完成任务且提现了,现在已经去免费交友约PAO了,一咬牙,就又投注了2.6万元,谁知提现的时候被平台系统告知,周先生的信誉分不足,需要补信誉分2万元,周先生找平台客服理论无果后,为了把投入的3万元弄出来,只好又投入了2万元,投入之后周先生赶紧去提现,结果提现又失败了,平台系统显示为补信誉分期间提现违规,周先生再次去找该平台平台客服理论,答复是:周先生没有得到客服的通知,擅自提现违规,让周先生再补单一次即可提现,没办法,周先生又去筹了2万元投入进去,这次终于提现成功了, 但是提现到账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1.4 万 元 ,而且必须要先交了才能到账,周先生愤怒不已 ,就没有再交,和平台方理论,导致被禁言,这时周先生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骗了,于是周先生赶紧上网查询,看到了我司发布的该平台的警示信息,立即止损并寻求维权服务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那么被骗想要维权所需证据如下:
1本金额度超过2万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网银入金记录的;
4.有老师和客户聊天或者指导记录
被骗资金不要谎,冷静处理,当发现自己被骗的时候,不要等待平台方给您的承诺,不听信任何谣言,不要被吓唬,应该积极的采取行动,冷静的收集好被骗证据,抓住问题的关键,才能处理案件, 维权案件就是和时间赛跑。如遭遇此类可联系v/电:158 2688 5019 近期很多不法分子为达到快速引流的目的,广泛利用弹窗,链接等新形式广撒网。对此,提醒广大网友,千万不要轻信那些通过网上渠道展示的“交友”“免费约pao”“刷单”等信息。多一人转发,少一人被骗!帮助他人远离!
不要迟疑,否则平台跑了,悔之晚矣!处理周期:3--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例外)
 
热门图文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全国服务热线:

189-8727-5712

网站名称:中享网

运营中心:云南省昆明市

举报说明:侵权和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邮箱:314562380@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内核实处理】

Copyright   ©2014-2023  中享网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中享网    ( 滇ICP备16008358号-6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供参考使用,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站所有资源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及时删除!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43号